目 录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二)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专业名词解释
十、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预算公开表
(一)2023年收支总表
(二)2023年收入总表
(三)2023年支出总表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项目支出表
一、主要职责
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隶属湖北省红十字会, 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1.承担备灾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存、整理、分发和转运;
2.开展救灾前期准备工作;
3.建设和管理相关备灾救灾设施;
4.承担中国红十字(湖北)供水救援队基地建设;
5.协助开展有关人道救助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内设:办公室、物资管理科、灾害应急科。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为29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60万元,其他结余40.00万元。
(二)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为290.60万元,较上年减少8.10万元,下降2.7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0.60万元,占总收入的86.24%,较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6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预算;其他结余40万元,占总收入的13.76%,为仓储管理费结转。
(三)支出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为290.6万元,较上年减少8.10万元,下降2.79%。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3.6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2.86%;项目支出预算13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7.14%。
2023年支出预算构成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40 万元,较上年减少17.3万元,下降5.79% ;住房保障支出9.2万元,较上年增加100%。
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供水救援队培训演练规模减小。
住房保障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将住房公积金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到住房保障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6.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下降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水电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50万元、印刷费0.70万元、邮电费1.80万元、水电费3.00万元、差旅费5.00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0万元、工会经费2.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0万元、委托业务费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具体分为:
公务接待费预算0.9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持平。现有公务用车1辆,用于备灾救灾保障用车。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要求,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建筑存量情况。一是办公用房面积326�O。二是专业用房面积4561�O, 主要是备灾救灾储备仓库用房4311�O、辅助用房250�O。2023年增加4125�O是调整预算管理系统与资产管理系统对房屋建筑分类保持一致导致。
土地存量情况。土地面积12325.04�O,主要是备灾救灾仓储管理业务用地。
机动车辆存量情况。实有车辆1辆为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备灾救灾保障用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总体情况
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一级项目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经费”137万元,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二)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长期绩效目标:
1.加强中国红十字(湖北)供水救援队建设,提高救援专业化水平。
2.建立完善的红十字备灾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红十字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产出指标:救援阶段可保障用水需求量≥2万人。
产出指标:物资损耗率≤1‰。
产出指标:出入库准确率≥99%。
九、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单位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反映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经费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反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常用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主要指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项目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附表:2023年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