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修身,做合格的红十字人
办公室 陈 波
“严以修身”是做人之本、执政之基、成事之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干部成长进步的基本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丰富的时代内涵。坚持 “严以修身”,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加强思想修养,强化党性、完善自我、提升境界、坚定理想信念,胸怀远大抱负,端正人生追求;始终把思想防线筑得牢牢的,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作为红十字会干部,一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二要提高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带头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要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抵制歪风邪气,做“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四要正视自身问题,主动修理积极改正,做到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大局。五要加强业务修养,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以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为红十字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六要真抓实干,真正把自己定位于弱势群众的服务员,为老百姓做实事,做善事,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