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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红十字会党组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湖北省红十字条例》

  • 2023-11-06 00:00
  •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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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冶市红十字会党组班子成员在7083党员活动会议室集中开展学习《湖北省红十字条例》。《条例》明确了红十字会的性质和定位。《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衔接上位法,明确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工作。

其中《条例》共设置总则、组织与职责、应急与救援、财产与监管、支持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42条。《条例》的出台为规范、保障、监督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全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9月27日下午,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并且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大冶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潘育群同志全文领学、解读。他指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群团改革和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对于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潘育群要求,要学习好《条例》,掌握其精神实质,推动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宣传好《条例》,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红十字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带头贯彻落实好《条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为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来源:大冶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