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红十字“三献”工作
项目单位: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湖北省红十字会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项目主要内容
红十字“三献”工作经费项目由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和省红十字会本级共同实施,以湖北分库管理中心为主执行单位。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为省红十字以相当于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和规范开展志愿捐献者的宣传、组织、动员,白细胞抗原(HLA)分型,为患者检索相合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移植治疗服务等。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
本项目围绕湖北分库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开展工作,属公益一类项目,项目主要内容是:开展志愿捐献者的宣传,组织,动员,白细胞抗原(HLA)分型检测,为患者检索相合的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移植治疗服务等。
(二)项目年度预算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106.72万元(造血干细胞工作75万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31.72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97.81万元(造血干细胞工作75万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2.81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97.81万元((造血干细胞工作75万元、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22.81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项目总预算数75万元,全部执行完毕,项目实际执行额与预算额总体无差异,但各项目支出明细间存在执行差异,差异额合计为3.1512万元。其中:负向差异项为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招待费和租赁费;正向差异为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形成的主要原因如下:
2015年湖北分库严格执行财政各项制度,厉行节约,降低了办公费用0.6602万元,同时也降低了“三公”经费的支出,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计降低2万元,湖北分库将以上节约的经费调整用于印刷费和差旅费,物业费和租赁费因市场价格变动,导致实际支出与预算执行有略微差异。2015年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了一名聘用人员,为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实际支出额较预算有所增加。
(二)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31.72万元
当年执行22.81万元,比支出预算(剔除财政扣减指标1.72万元)节余7.19万元,预算执行率76.03%。
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以及“应采尽采”的原则,由分库和本部办公室按预算及工作计划适时提出采购需求,相关业务部室人员具体执行。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湖北省红十字会会议费管理制度》、《湖北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制度》,相关手续完备、报销程序合规,制度总体执行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二)绩效分析
1、产出
数量指标方面:
(1)宣传动员。2015年目标数100000人次,实际完成宣传动员达到200000人次(按照每宣传20人有1人统一入库的标准核算),完成目标计划。
2015年5月举办了“中国红十字造血干细胞捐献服务队湖北大队高校交流会”、“采样入库活动动员大会暨2015年高校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共有20余所高校参加此次志愿服务交流活动。
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先后到仙桃、恩施、十堰等地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2015年分库25支志愿服务队先后在湖北经济学院、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大学等10余所高校进行宣讲、采集,共开展21场造血干细胞知识宣讲及培训,举办采样活动20场。
织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乡村,并在武汉公交站点投放平面广告大力宣传,制作和发放各种特色纪念品,参加总库造血干细胞科普知识宣讲课件遴选,制作课件《但愿你更懂我――造血干细胞捐献相关知识介绍》,用于造干宣传。
(2)采集血样。2015年血样采集目标数为10000人份,实际完成采集血样10007人份,完成预算目标计划。
成本指标方面:成本指标106.72万元/年,实际完成成本指标97.81万元/年,考虑财政扣减上年度结余1.72万元指标之客观减少因素,项目结余7.19万元。
2、效果
效益指标方面:成功捐献41例,实际完成捐献38例,绩效目标指标值未完成,差异率7.32%。2015年成功捐献38例,挽救白血病患者38人。
3、社会效益方面:分库志愿者李荆峰、郭卉、赵红生、于志凌、祝伟荣获2012-2013年度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特别奖。2014年由习近平点赞的涉外捐献者张宝在今年5月受到焦点访谈专访,他本人荣获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奖,并参加在韩国召开的首届中韩青年领导者论坛,受到李克强总理的亲切接见。分库志愿者韩敏、杜前委等75人获得总库管理中心“五星志愿者”荣誉。上述行为“放大”效应明显,社会效益显著。
五、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15年制定的成功捐献例数为41例,实际成功捐献例数为38例,未达到预计目标,主要原因如下:
1.目标制定不合理。按照总库优秀分库万分之五成功捐献量的要求,分库应按照2014年底7.1万人份库容的基数制定,即71000*万分之五=36例。但实际上分库按照8.1万人的基数(累加了2015年的任务)制定的目标:即81000*万分之五=41例。
2.成功捐献需经历初筛、再动员、高分、体检等一系列过程,每个环节都是不可控的。志愿者的意愿、志愿者HLA配型情况、志愿者身体状况都可能成为捐献失败的原因。2015年进入体检阶段的志愿者较2014年增加了8人,但成功捐献减少了1人,主要是因为体检不合格人数大幅度增加,此为湖北分库不可控风险。
六、建议
1.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本项目2015年业务量总体超过了2014年。今后在制定预算绩效目标时应更加合理纳入其他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应合理运用经验数据、行业标准,建立合理、完善的指标体系。不能一味的以入库人数及捐献为考核标准,要综合考虑宣传、志愿活动、社会影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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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对外宣传合作交流工作
项目单位:湖北省红十字会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2015年度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报告
一、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二、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简要概述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对外宣传合作交流工作是一个持续性项目,该项目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湖北红十字会简报》等宣传手段和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红十字会在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认真履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的宗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中发挥的独特作用;宣传红十字会在动员人道力量,不断拓展人道救助,在促进和谐湖北建设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宣传红十字会在传播人道公益理念,促进和谐、文明、幸福湖北建设和提升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程度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为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项目的实施将着力解决当前广大民众对“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国际人道法知晓率不高;社会企业和群众等层面参与、共建红十字事业力度不够;对红十字会核心职能职责、“三救三献”工作成效和红十字感人场面、感动事迹、感恩故事宣传不够等问题。实现全年累计更新信息量788条次;全年编印《红十字简报》12期5000册;全年省红十字会网站年访问量 20199次。
(二)介绍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项目总预算52.18万元,其中:对外宣传工作33.68万元、对外合作交流18.50万元。主要包括网站维护、全省红十字系统国际人道法传播和基层新闻发言人培训、新闻宣传工作红十字会简报编印和报刊电视媒体宣传、“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主题宣传活动、红十字核心业务项目点主题采访、购买人道主义书籍、印制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资料、接待来访、出境访问及省外交流等内容。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对外宣传合作交流工作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52.18万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52.18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39.79万元,考虑省红会从中调出并报财政厅同意的“故事汇”支出10万元及财政扣减的支出预算指标2.18万元等客观减少因素,项目预算执行率99.60%。
本项目支出采取“报帐制”。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以及“应采尽采”的原则,未发现违规采购行为;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湖北省红十字会会议费管理制度》、《湖北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制度》,相关手续完备、报销程序合规,制度总体执行良好。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完成了网站维护项目。2015年3月18日,湖北省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竞争性谈判采购了网站维护项目。中标服务商武汉市同步远方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计算机网络软件设计、开发、销售及服务的专业公司,有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团队。全年对省红十字会网站进行了一次重大改版,多次微小改版,并就红十字会网络服务器进行托管,确保网站运行正常;负责网站的域名维护与使用,日常网页维护(文字、图片、动画处理,网站数据备份、视频数据处理和传输至数据库、提供下载服务等);负责了服务器、电脑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通过网络、QQ、E-MAIL、电话等联系,远程解决有关问题。根据后台统计,全年发布原创和转载信息788条,实现每工作日更新信息3条,年访问量突破2.5万人次。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任务。
二是举办了全省红十字系统国际人道法传播和基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11月10日至11日,省红十字会系统在汉举办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暨能力建设培训班。17个市级红十字会、17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和两个直属单位70余人参加培训。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宋悦明参加听课,副会长张钦在开班动员上讲话。在总会的协调支持下,培训班特别邀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法律顾问周雯博士作“红十字运动标志及七项原则、国际人道法基本知识及国际委员会工作动态”讲座,有关专家先后作“国际红十字运动起源、发展及组织架构和基本职能”、“公益组织基本概念和常识”、“卫生急救基本知识”等讲座。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任务。
三是完成了《湖北省红十字会简报》编印和报刊电视媒体宣传。全年预算2.54万元,全部执行完成。全年编印《简报》12期5000份,分送至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领导、总会各部室,省直有关单位,省红十字会理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各计划单列市、各省会城市红十字会。印发至省红十字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市(州)红十字会,各县(区、市)红十字会,有关新闻单位,武汉地区高等院校红十字会,武汉地区团体会员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省红十字会各部(室)和退休老干部。
全年重点策划了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汛期救灾、5.8世界红十字日、聚焦中国红会“十大”、6.1东方之星翻沉心理救援、主题采访等专题宣传。及时宣扬红十字会职能职责、工作成果、感人事迹。先后在《中国红十字报》4次头条、《湖北日报》1次专版、省和武汉市主流媒体原载新闻稿件200篇(件、条);省红十字会获总会年度报刊宣传发行集体三等奖,两篇新闻作品分获《中国红十字报》一、二等奖,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任务。
四是完成了"五?八"世界红十字日主题宣传活动。其中:组织5.8世界红十字日户外LED屏广告宣传,采用竞争性谈判确定武汉立林欣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服务商,于5月7日至9日分别在中南、闽东、洪山礼堂、汉正街、香港路、司门口6个商圈投放LED屏大型公益广告。广告滚动播出20张图片和文字说明,展示人道成就,同时呈现“人道、博爱、奉献-纪念第68个世界红十字日”,每天120次,每次15秒。
全省5?8红十字日纪念大会主场活动于5月8日当天在鄂州举行,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确定鄂州盛世东方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服务商,配置活动现场宣传画、展架、音响、资料等。时任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贺方红,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钦,鄂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建平等出席启动仪式并参加有关活动。活动现场,鄂州市直各医疗机构分别派出医生开展义诊,组织健康知识普及咨询。医疗急救专家为200余名志愿者和居民进行应急救护培训。7家爱心企业向市红十字会共捐赠70余万元款物。现场授予7个单位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牌匾。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全面、客观宣传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进步,展现红十字事业蓬勃发展的成就,增强社会正能量,扩大红十字社会影响力。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任务。
五是完成了红十字核心业务项目点主题采访。10月至12月,为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十大”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新兴媒体有文章、传统媒体有声音”的思路,策划开展了主题采访活动,邀请14家中央驻汉媒体和省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85篇。人民网、新华网、腾讯-大楚网、湖北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湖北之声、湖北电视台新闻360栏目和楚天金报、长江商报、汉网等众多媒体纷纷聚焦省红十字事业“十二五”规划、圆梦助学、志愿服务、“小天使基金”、人体器官捐献、红十字故事汇等工作(活动),结合红十字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全方位宣传红十字会弘扬红十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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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红十字志愿者工作
项目单位:湖北省红十字会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预算单位是湖北省红十字会。
湖北省红十字会起源于20世纪初,1956年组成湖北省红十字会临时办事机构,同年11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9月6日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组织架构设置二部一室,分别为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二)项目年度预算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1《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意见》(国发[2012]25号)文件第十五条指出:要加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建设。将红十字志愿者服务工作纳入当地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拓展红十字志愿服务范围,为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提供平台和渠道。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履行登记手续。红十字会要加强对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发挥志愿服务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行志愿服务积分和评比制度,对优秀志愿者给予宣传和表彰。
1.2《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3号)第八条指出:要强化志愿服务工作,引导红十字志愿者有序参与社会公益事务。
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上述意见,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1月28日以《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鄂红函[2014]69号)向省财政厅报送了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文本。 同年2月17日,省财政厅以《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度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5]4号)对省红十字会下达预算批复,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30万元。
2.项目预算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湖北省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30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30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29.984万元(详见下表)
湖北省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使用及预算对照表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总体差异率-0.05%,其中负向差异项为培训费、志愿服务活动费,差异率分别为-0.94%、-15.4%;形成的原因为活动经费节支。正向差异项为劳务费,差异率为16.84%,形成的原因为年初劳务费预算漏项所致。
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支出采取“报帐制”。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以及“应采尽采”的原则;对培训费支出严格执行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湖北省红十字会会议费管理制度》,相关手续完备、报销程序合规;对聘用人员的劳务费严格执行双方劳务合同的约定。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项目支出总体执行良好,项目结余资金160元。
四、项目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湖北省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2.绩效分析
(1)产出
数量指标方面:2015年,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在省红十字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培训志愿者骨干116人,超年初绩效目标16%;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1.培训志愿者骨干:
6月29日至7月1日,省红十字会举办红十字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红十字会志愿者分管领导,全省红十字志愿者骨干共116余人参加。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张钦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培训班就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志愿服务项目实施与管理、志愿服务项目书的编写、志愿服务项目策划等进行专题讲座,期间进行了破冰活动,开展了YABC同伴教育,省红十字会相关人员介绍了红十字志愿者工作。培训班目的明确,内容充实,效果明显,为推动实现全省红十字志愿服务“四有”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2.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5月9日省红十字会志愿者在荆门市开展了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志愿服务活动。由荆门市民防办、市第一人民医院、血站和社会人士组成的红十字志愿者开展了与孤寡老人认亲结对、演讲、应急救护演练、义诊、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
5月12日省红十字会志愿者在襄阳市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物资捐赠仪式暨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钦,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跃华等出席仪式并参加相关活动。开展了现场义诊和应急救护演练及科普宣传,并对卧床老人进行了慰问。
9月25日下午,省红会志愿者在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张钦一行的带领下到武铁社区,看望和慰问了袁庆平等20户困难孤寡老人,送来了大米、食用油、月饼、牛奶等慰问品。晚上,省红十字会、水果湖街道和武铁社区联合举办了的“月满中秋、情系社区”中秋晚会。来自湖北工业大学等5所高校的红十字志愿者和社区的志愿者共计100多人,表演了《我爱你中国》等12个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节目,赢得社区民众的阵阵掌声和喝彩。会后省红十字会与武铁社区签订了志愿服务协议,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张钦为武铁社区授予“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
11月在省红十字会精准扶贫点通山县大坑村,省红会志愿者组织开展了关爱贫困老人志愿服务活动,共慰问了24户困难老人,送去了棉被、大米、油等慰问品,同时开展了义诊、理发、救护培训、裁缝培训等活动。
成本指标方面:湖北省红十字志愿者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29.984万元,项目“节余”0.016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了红会“人道、博爱、……”精神、扩大了各级红会的影响力。通过活动后对志原者工作日记的调阅、相关受益人员的问卷调查及电话随访以及当地组织者反馈意见,综合汇总、分析,满意度达95%,比年初设定绩效目标高于5个百分点。
五、改进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全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管理,提高志愿服务队伍组织能力,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
2.进一步加强全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的宣传工作。通过省红十字会网站开设专栏,把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列入重点工作,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和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主动地开展宣传工作。
3.为更好发挥志愿服务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主观能动性,有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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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湖北省红十字会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预算单位是湖北省红十字会,执行单位是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
湖北省红十字会起源于20世纪初,1956年组成湖北省红十字会临时办事机构,同年11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9月6日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组织架构设置二部一室,分别为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2012年6月8日经湖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登记证号为鄂基证字第57号,组织机构代码为50358947-8,有效期为2015年9月30日至2017年5月31日。业务范围为筹集善款和物资,扶贫济困,开展各项人道救助活动。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执行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下设办公室、筹财部、项目部和宣传部等职能部门。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理事长1人、理事7人、监事1人。
(二)项目年度预算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3号)(十六)强化红十字会工作保障机制中提出:“……省财政注入留本资金作为初始资本金,支持建立省红十字基金会。省财政、民政部门要借鉴财政部国家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公益活动。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红十字事业建设,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上述意见,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1月28日以《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鄂红函[2014]69号)向省财政厅报送了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文本。 同年2月17日,省财政厅以《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度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5]4号)对省红十字会下达预算批复,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30万元。
2.项目预算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30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30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29.70万元(详见下表)
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使用及预算对照表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总体差异率-1.03%,其中负向差异项为差旅费、会议费,差异率分别为-80.74%、-61.87%;形成的原因为年初预算制定不够细化,且在实际预算执行过程中本着勤俭节约原则,项目总结会议直接在本单位会议室通过授课、讨论方式进行,未在外租用专门场地,大大节约了会议开支。正向差异项为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宣传品制作),差异率分别为19.76%、10.78%,形成的原因为物价上涨,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武人社发〔2015〕50号)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从2015年9月1日起调整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红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劳务费做了部分调整,增设了工作补贴项;此外为扩大红基会知名度及影响力,让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参与到公益活动中来,红基会2015年度宣传品制作费用超预算。
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支出采取“报帐制”。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以及“应采尽采”的原则,对超“预算”项目(宣传品制作)执行另外报告制度;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湖北省红十字会会议费管理制度》、《湖北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制度》,相关手续完备、报销程序合规;对聘用人员的劳务费严格执行双方劳务合同的约定。除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宣传品制作)因上述(二)所述及的原因超支出预算外,制度总体执行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2.绩效分析
⑴产出
数量指标方面:2015年,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在省红十字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募集款物达536.48万元(含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幸福天使基金项目200万元贝因美食品物资),超额完成年初设定的400万元绩效目标。
①全年5批次接收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神农架林区、鄂州市、随州市、襄阳市、监利县、宜都市、五峰县、兴山县、来凤县、广水市等地捐赠药品物资,价值317.34万元。
②接收武汉仟吉食品公司累计捐赠资金2.32万元。
③接收重庆沛然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累计捐赠资金10.10万元。
④接收汉信互联网金融服务(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捐赠1万元用于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董添文的救助。
⑤接收湖北省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定向捐赠2.2万元用于“圆梦行动”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项目。
⑥接收“�~口区女企业家协会”捐赠3万元作为湖北红十字仁爱救助基金“二胎母婴健康计划”的启动基金。
⑦接收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捐赠0.3万元用于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项目。
⑧接收爱心人士黄镇洋捐赠0.2万元用于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救助项目。
⑨接受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幸福天使基金项目200万元贝因美食品物资。
时(质)效指标方面:上述捐赠款物,红十字基金会均按捐赠者捐赠函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捐赠款物的接受工作,同时按约定举行了马应龙公司物资捐赠仪式。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药品及贝因美食品物资均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卫生行政等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有效期在1年以上,受赠物资符合时(质)效指标要求。
成本指标方面: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29.70万元,项目“节余”0.31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效果
社会效益方面: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药品捐赠对象主要为贫困地区饱受疾病困扰的人群。捐赠药品均按照捐赠函要求发送至神农架林区、鄂州市、随州市、襄阳市、监利县、宜都市、五峰县、兴山县、来凤县、广水市等地方红十字会进行分发,并由地方红十字会向省红十字基金会报送实际发放情况结果报告。全年受助人员15826人,超年初目标值(2000人)的691.3%。
受助情况明细表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幸福天使基金项目发放的价值200万元贝因美食品物资,用于支持“5?8”世界红十字日和“六一”相关活动,资助对象主要为妇女儿童及中老年。按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贝因美食品物资发放的通知》(鄂红办字[2015]24号)要求,144箱贝因美食品物资分配至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鄂州市、咸宁市、黄冈市、恩施市、孝感市等8市妇女儿童及中老年,并由地方红会监督工发放,统计发放登记表,共10956人次受到资助。
受助情况明细表
可持续影响力方面: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电子募捐箱制作、公交站牌广告宣传、宣传海报折页发放、网络宣传推广以及实施的上述人道救助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的社会知晓率,通过对100人(包括但不限于受助人员)的电话随访,知晓率达47.65%,超年初目标值(40%)7.65%。
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通过捐赠人对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接受款物及时性、效率、态度三个维度以及通过200个受助人对受助手续办理时间、服务态度二个维度问卷调查的汇总数据分析,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在募集款物过程中,接受款物及时性、效率、态度等方面获得捐赠人满意度为95.47%;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在受助款物发放过程中,在受助手续办理时间、服务态度等方面获得受助人满意度为82.46%;分别超年初目标值(90%、80%)5.47%、2.46%。
五、改进建议
1.进一步细化受助标准。本次绩效报告虽然湖北省红十字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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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红十字故事汇”公益活动
项目单位:湖北省红十字会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红十字故事汇工作经费为2015年下半年调整的支出预算项目,项目预算单位为湖北省红十字会,由湖北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执行。
湖北省红十字会起源于20世纪初,1956年组成湖北省红十字会临时办事机构,同年11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9月6日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组织架构设置二部一室,分别为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二)项目年度预算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3号)(三)主要目标提出:“红十字大宣传格局基本形成,红十字知晓率、影响力、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九)着力打造红十字文化,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出:“……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传播和公益宣传活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上述意见,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10月28日以年度预算调整方式(调减红会对外宣传合作交流工作经费之出国费用10万元)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红十字故事汇经费预算项目文本,省财政厅随后批复同意省红会支出预算调整之红十字故事汇10万元的工作经费。
2.项目预算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红十字故事汇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10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10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12.54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本项目支出采取“报帐制”。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以及“应采尽采”的原则,未发现违规采购行为。对交通食宿费支出执行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湖北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制度》,对劳务费执行合同约定,除电视台制作费超预算外,相关手续完备、报销程序合规,制度总体执行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红十字故事汇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2.绩效分析
⑴产出
数量指标方面:12月29日,“红十字故事汇”活动按计划如期举行。省政协副主席郭跃进,省政府副秘书长聂昌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老干局、省广播电视台、省总工会、省残联、省文联、省老年大学相关领导和省纪委办公厅、省妇联、湖北日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审计厅、协和医院、九州通医药集团、马应龙药业集团、武汉人福医药集团等单位(企业)代表,省红十字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法律顾问,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红十字会人员和志愿者代表,百步亭社区、武铁社区代表和武汉中南医学院、武汉东湖学院在校学生、61175部队官兵400人现场聆听故事汇,比预定观众300人(绩效指标值)多33.3%,超额完成绩效目标。
9名捐献者、捐赠者、受捐者、志愿者、媒体记者和红十字专职工作者现场讲述了红十字故事,与计划讲述人(绩效指标值)数一致,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方面:红十字故事汇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12.54万元,预算支出超支出预算25.4%,主要原因系电视台制作费超预算。
⑵效果
社会效益方面:通过红十字捐赠者、捐献者、志愿者、受助者和红十字专职工作人员、媒体记者代表等从不同视角、不同口吻、不同方面讲述一个个红十字小故事,向岁月和历史汇总红十字最美人物和最感动故事,向荆楚人民汇报红十字人道事业发展轨迹与收效,现场由知名主持人、湖北电视台教育频道总监孙汀娟主持,现场引发众多观众感动落泪,纷纷表示:好多年都没有被这样感动过了。故事汇现场播放的《打捞生命的希望》、《爱心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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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博爱家园项目(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单位:湖北省红十字会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博爱家园项目(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预算单位是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负责执行。
湖北省红十字会起源于20世纪初,1956年组成湖北省红十字会临时办事机构,同年11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9月6日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组织架构设置二部一室,分别为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湖北省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是省红十字会主要业务部门,主要承担推动全省应急救援、自救互救、人道救助、项目及外事工作。湖北省红十字赈济救护部现有工作人员6人,其中部长1人。
(二)项目年度预算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3号)第五条规定:“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和资助红十字会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助残和助老等人道救助工作,持续推动红十字关爱进社区、进乡村,支持开展贫困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症患儿和其他重大疾病患者的救助行动”。“按照《红十字会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各级政府应根据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救助的需要和财力可能,统筹安排人道主义日常救助专项经费”。第十六条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依法安排红十字会行政事业经费和人道主义救助专项经费,保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需要,并随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对红十字事业经费的投入”。“省财政、民政部门要借鉴财政部国家彩票公益金支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道救助工作的做法,每年从地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救助公益活动”。
博爱家园项目:“博爱家园”是在城乡社区开展的以“推动社区治理、提升社区能力、促进社区发展”为目标、以“防灾减灾、健康促进、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人道公益项目。项目通过在社区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增强社区自我发展的综合实力,使更多群众受益。2015年,省财政通过公共支出预算安排160万资金,由省红十字会对下转移支付,用于博爱家园项目建设。
2.项目预算情况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
湖北省红十字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160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16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对象为恩施宣恩县、荆州沙市区、黄冈黄州区、十堰竹溪县、荆门钟祥市五个地区博爱家园项目。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158.05万元。
湖北省红十字会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预算对照表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总体差异率-1.2%,其中负向差异项为荆州市沙市区博爱家园项目组织发展差异率-7%,项目管理差异率-23%;黄冈市黄州区博爱家园项目硬件建设差异率-0.04%,宣传培训差异率-10.7%,组织发展差异率-23%,项目管理差异率-20%;十堰市竹溪县博爱家园项目宣传培训差异率-0.27%;形成的原因为项目资金结余。正向差异项为荆州市沙市区博爱家园项目宣传培培训差异率8.7%,形成的原因为将组织发展和项目管理结余费用用于宣传培训。
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博爱家园”项目由各进行申报,报省红十字会审批。省红十字会根据各地上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后按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所在地及具体资金分配方案,并将分配方案报省财政厅审批。财政厅通过审批后,向项目实施地红十字会或政府拨付转移支付资金。
省红十字会对转移支付资金按《湖北省红十字会项目管理办法》严格监管,项目实施地红十字会定期上报资金使用情况、定期上报项目财务报表。省红十字会通过组织财务专员对项目资金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纠正编差,未发现违返现行财经法规的行为,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总体执行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1.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2.绩效分析
⑴产出
数量指标方面:2015年省红十字会对下转移资金160万元,共实施5个博爱家园项目,其中,硬件分别为:在恩施宣恩县万寨乡板场村修建博爱卫生站,解决当地村卫生室破旧问题,改善村卫生室就医环境,方便该村群众看病就医;在荆州沙市区观音��镇泗场村整修破旧卫生室、并对博爱广场进行硬化,提供了防灾避险、应急演练、休闲娱乐生活场所;将黄冈黄州区印染社区原390平方米空置房改建成社区老年活动中心及爱心乐园(含爱心食堂、爱心超市、爱心学校等),解决社区空巢老人就餐问题、群众购物问题及留守儿童读书问题,提高印染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发展综合实力;在十堰竹溪县丰香坝村将村塘沟塘、干沟塘两处危塘整修加固并整修水渠,解决全村饮水难、用水难的问题,解决该村洪涝灾害易发问题,保障农业生产;在荆门钟祥市大同村建设救灾避险文化广场、博爱候车亭和村卫生室,帮助解决该村就医、出行困难等。五个地区开展博爱家园项目,年初目标值建设项目数量为5个,实际完成项目数量5个,年度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同时在项目实施的5个村分别成立了村级红十字会组织,共组建了5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协助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自救互救培训和演练,积极组织志愿服务,在社区推动自助互助风尚的形成。
⑵效果
社会效益指标:对社区居民进行普及培训方面,博爱家园项目的其中一项内容为对当地村(居)民进行宣传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宣传和普及防灾减灾、自救互救、逃生避险、卫生健康等知识。通过集中培训和入户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在上述5个项目实施村(社区)开展了知识普及活动。其中,共集中培20期,集中培训人数约1000人,另外通过入户宣传、宣传栏宣传等其他形式,训普及了村民的自救互救技能,增强了当地居民的健康意识,对当地常住人口的80%进行了宣传普及。提高了项目地群众的健康水平,很多村民反映,通过参加博爱家园项目组织的应急救护知识培训,让他们掌握了日常情况下,出现突发情况如何处理,也增强常见灾害预防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在5个项目点,湖北省红十字会分别修建了博爱卫生站、博爱广场、老年人活动中心、爱心食堂、爱心超市、爱心学校、修筑水渠、候车亭等硬件设施,提高了医疗水平、防灾减灾能力;解决了群众就医难出行难等问题,特别是对部分留守儿童、空槽老人解决他们餐饮购物和上学等问题。同时,加大对当地社区群众培训演练,一方面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环境卫生、逃生演练等方面多次进行培训演练,提升社区综合能力;另一方面,融入红十字特色,建立基层红十字组织,建立基层红十字队伍,让他们参与当地管理和服务,保持博爱家园项目的延续性,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项目实施的效果,当地群众“看得见、摸得着”。通过实地访谈和电话回访等调查,群众对项目满意度均在95%以上,超初绩效目标5个百分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及评价指标细化程度不够。赈济救护部2015年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设定的年度绩效目标为:支持新建”博爱家园”项目5个,并且仅设置1个数量指标,没有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设置效益(社会效益)指标1个;设置服务对象满意率指标1个且无评价维度。绩效目标设置及评价指标(指标值)不能完全满足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
改进建议:细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及评价指标值。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是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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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报告
项目名称: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主管部门:湖北省红十字会
评价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六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工作经费预算单位是湖北省红十字会,执行单位是湖北省人体器官管理中心。
湖北省红十字会起源于20世纪初,1956年组成湖北省红十字会临时办事机构,同年11月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004年9月6日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2011年4月29日召开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组织架构设置二部一室,分别为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5人,其中常务副会长1人、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2014年4月25日经湖北省编办批复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业务范围:负责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承担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现在工作人员编制5人,实有工作人员4人。
(二)项目年度预算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1)《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25 号)(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探索在省级以上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捐受双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2)《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九条“省红十字会应当建立和完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体系;对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行指导、协调。……”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大上述意见、条例,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1月28日以《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鄂红函[2014]69号)向省财政厅报送了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基金会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文本。 同年2月17日,省财政厅以《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度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5]4号)对省红十字会下达预算批复,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015年度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
2.项目预算情况
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分析
湖北省人体器官管理中心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拨款,预算申报金额30万元,申请当年预算拨款30万元。截止2015年底,实际使用金额23.7686万元。(详见下表)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工作经费使用及预算对照表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总体差异率―20.77%,其中负项差异项为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培训费、其他项目和服务支出,差异率分别为41.54%、39.11%、100%、42.89%、6.029%;形成的原因为(1)、差旅费:因捐献见证政策调整,目前主要调整在武汉市内见证,未到外地见证,差旅费形成结余;(2)、办公费结余系部分项目未执行(3)、邮电费:捐献见证过程中发生了通信费,由于审批程序原因,2015年度没有报帐;(4)、培训费结余较大,主要原因系本着“节约、实用、不良费”的原则,选择酒店,其房价、会议室租金较低;(5)、其他项目和服务支出结余系本部门初成立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和完善。
本项目支出采取“报账制”。执行过程中对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以及“应采尽采”的原则,对会议费、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省红十字会制定的《湖北省红十字会会议费管理制度》、《湖北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制度》,相关手续完备、报销程序合规,制度总体执行良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2.绩效分析
(1)产出
数量指标方面:2015年,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在省红十字会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年捐献例数达到337例,超年初设定目标(指标值)150例的124.66%;挽救和改善了943名器官移植患者的生命,超年初设定目标(指标值)450例的109.55%;全省登记加入捐献遗体和器官的志愿捐献者1824名,超年初设定目标(指标值)1000例的82.40%,均超计划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成本指标方面: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23.7686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预算的79.20%。
(2)效果
社会效益方面:2015年制作人体器官协调员手册1万本、制作人体器官知识宣传册5万份、制作人体器官捐献载体宣传皮1万件,并通过各种“渠道”的发放和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意义,以及转变观念、接受、并参与到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中来。
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2015年全省全年实施人体器官捐献案例数337例,99%的家庭满意,仅有0.1%的捐献者家庭因种种原因对红十字会热体器官捐献工作和协调员提出服务不满意意见;二是个别协调员把关不严,没有严格按捐献流程核查捐献者家庭人员组成状态,造成有些直系家属对自己家人是是器官捐献不知晓而引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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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组 长:王学敏
项目经理:孙洁
成 员:岳灿、冉倩、蔡蝶、陈东
项目基本情况
摘 要
概 述
人体器官捐献牵涉传统文化、社会习俗、道德伦理、法学、医学等学科,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的系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既体现了现代医学领域技术发展的飞跃,又涉及到挑战落后传统文化和世俗观念的思想革命。捐献人体器官是人类生存、文明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这是不可阻挡、不可逆转、不可违背的前进方向和必须趋势。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国家赋予红十字会的一项全新职能。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2年7月6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12〕151号),同意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于2014年4月25日经湖北省编办批准成立,为隶属湖北省红十字会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鄂编办文【2014】35号)。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承担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其他相应工作。
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实现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省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捐受双方家庭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救助基金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投入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等途径募集。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为落实《条例》关于建立人道救助机制的规定,经请示财政厅批准,湖北省红十字会于2014年12月设立“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并请求通过增加预算安排基金。省财政厅于2015年3月通过公共支出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2015年度“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项目支出。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评分结果
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项目各项指标经评价后得分合计96分,详见下表:
2. 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全社会应急体系、安全体系。项目社会效益明显。项目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权威政策引领、扶持,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数500万元,实际执行数357万元,项目执行差异一则是由于项目正式启动为2015年8月,整个项目实际执行时间为5个月;二则是救助资金评审组严格按照《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对每个申请救助的捐献者家庭的救助金额、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申请者进行筛选,实际符合救助人数未达标。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99%。计划完成捐献器官等级人数1000人,实际完成1932人;计划完成器官捐献人数300人,实际完成337人;计划实现器官捐献救助人数50人,实际完成数量48人;计划捐献反悔率3%,实际捐献反悔率0%。
经验教训和建议
1.存在的问题
器官捐献率低,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医疗保健水平不断提高,一些患病群众对器官移植治疗的需求越来越多,器官紧缺已成为影响救治患病群众生命健康的瓶颈问题。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人体器官来源不足是长期以来严重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体器官捐献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整个器官捐献体系设计中,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作用不可替代,实际上器官捐献协调员的主要工作是协调捐献,并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和咨询,见证器官获取和运送过程,参与协调对捐献者家属的慰问及缅怀纪念等工作,因此协调员的个人专业素养是完成器官捐献的重要一环,该类专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对人体捐献工作有直接影响。
2.建议
2.1政策建议
完善器官移植捐献工作体系对于挽救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人体器官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人体器官捐献的合法渠道不畅通,出现了违法的人体器官买卖活动和不规范行为,严重制约了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应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和法治化管理,完善更加公平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
2.2改进举措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红十字会的合作、加强捐献和移植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科技创新,组织全方位、多层次、高强度的宣传报道,普及捐献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法治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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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近年来出现在西方国家政府公共支出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是强调公共支出管理中的目标与结果及其结果有效性的关系,形成一种新的、面向结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随着国际社会对绩效评价的普遍重视,我国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财务部于2009年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1年进行了重新修订。2012年8月,湖北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所有省级财政项目的资金,重点对省政府确定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项目、列入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项目、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个项目、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重要项目、对实现部门战略目标意义重大的项目的省级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委托关系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87号,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预算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采取自行组织评价工作组、委托专家组、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采取评价工作组与专家、与第三方机构联合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据此,湖北省红十字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2015年度“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工作的绩效进行评价,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以王学敏为组长的6人绩效评价小组,于2016年5月15日开始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国家赋予红十字会的一项全新职能。由于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器官移植的种类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许多患者都可以通过器官移植来延续生命。现实中,由于器官短缺,远远不能满足移植的需求。
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共同启动全国10省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2012年7月6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批复》(中编办复字〔2012〕151号),同意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设立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于2014年4月25日经湖北省编办批准成立,为隶属湖北省红十字会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鄂编办文【2014】35号)。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等工作;承担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其他相应工作。
2014年9月25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 实现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省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捐受双方家庭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救助基金通过政府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投入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等途径募集。救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为落实《条例》关于建立人道救助机制的规定,经请示财政厅批准,湖北省红十字会于2014年12月设立“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并请求通过增加预算安排基金。省财政厅于2015年3月通过公共支出预算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2015年度“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项目支出。
2.项目实施情况
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器官移植单位、协调员队伍、红十字会工作者相互配合、协同努力,已经初步形成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开拓了前进的方向,以“条例”为基石,夯实基金救助发放基础条件;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捐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相关信息的利用,通过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捐献体系。2015年8月省红十字会正式启动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工作,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共实现人道救助48例。
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申请发放流程图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为促进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有序推进,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给予了政策保障和支持,湖北省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按预算口径足额安排人道救助基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为保证项目专款专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北省红十字会参与制定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制定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评审小组的通知》等。该项目省财政拨付金额500万元,发放救助金额357万元。
(注:湖北省红十字会2015年另通过社会募捐救助资金420万元用于人体器官捐献救助。)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包括长期效益指标和年度效益指标,具体目标详见下表: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明细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的要求,此次绩效评价“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等”、“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为省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通过绩效评价能让项目参与、执行人员认识到该项目的重要性,强化工作责任心,努力发扬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提升执行力,能够更清晰界定工作的内容与其需要达到的标准。通过绩效评价,可以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分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不断提高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果,最大限度提高“产出”效率。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了以王学敏为组长的6人评价小组,在收集并熟悉了省红十字会及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自评报告和项目其他文件,评价小组组长与项目业务部门沟通,理解评价目标的内容后具体设计过程为:
撰写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框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选取评价方法→实施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的评价;
1.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1.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1.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指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绩效评价框架
3. 绩效标准
绩效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绩效标准包括:
3.1计划标准
计划标准是以各项目承办单位申报项目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数据作为评价标准。
3.2以经验数据和常识确定的标准
以经验数据和常识确定的标准是指根据项目经济活动发展规律和管理实践,由财政支出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经过分析研究后得出的有关指标或惯例。
对于定量标准,一般通过公式量化,是可以准确数量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置标准值的考核指标。
对于定性标准,一般通过文字资料及访谈采集相关信息,并通过实地调察、设置分级标准来显示该指标认可程度的差异。
4.评价方法
为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本次评价以指标打分法为主并辅以抽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及加权平均法计算绩效得分。将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采取按权重打分法对各项共性、个性指标进行评分,通过量化处理得到综合评价分值。
4.1指标打分法。将评价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财政投资乘数、摊位利用率等指标的评分,采取的是指标打分法。
4.2抽样调查法。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评价成本,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通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样本进行分析评价,并以此推断总体,形成整体结论。
4.3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两种方式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带动增收能力、改善流通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评分,采取的是公众评价法。
4.4加权平均法。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主要包括菜市场和农贸市场项目、电商平台项目、省外拓展项目3个方面,评价工作组针对3类项目分别开展评价,计算各自得分,并按照项目资金占专项资金权重综合确定专项资金评价得分。
(四)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为证据收集可能用到的方法,比如案卷研究、面访、实地观察、穿行测试、问卷调查、座谈会、电话随访、随机抽样等。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的预算和重点评价事项,在合理保证证据精确度的前提下,采取了适当的方法(具体方法详见绩效评价框架)。
本次在省红会及人体器官捐献中心进行了穿行测试;对救助者进行了电话、随机抽样问卷,数量15个。同时对项目参与、执行人就项目重点评价事项进行了面访。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即选派专业人员进点,配合省红十字会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绩效评价前期工作计划,然后组织项目小组正式进驻现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次评估于2016年5月15日开展前期工作,于2016年6月25日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书,整个评估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接受委托阶段(5.15-5.20)
本公司与委托方就绩效评价有关事宜进行洽谈,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范围及内容。此后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和本次评价的实际情况,拟订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成本项目评价工作组。
(2)绩效评价核实阶段(5.21-6.15)
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本阶段主要是搜集准备有关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验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电话问卷、随机抽样等对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以评价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是否依法依规;在项目绩效方面是否高效可持续。2016年5月16至6月05日,评价小组成员对武汉、宜昌、十堰等等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进行座谈、面访,随机问卷与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人员召开了座谈会,收集了项目单位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应急培训等资料,对人道求助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评价小组完成了面访记录及救助物资发放、物流管理等相关资料。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进行分析,最终确认评价结果。
(3)审核评价结果,确定评价报告(6.16-6.25)
1、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内,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指标,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3、向委托方提交项目绩效报告初稿,在同委托方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人体器官捐献项目为公益性的项目,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公众评判法,具体措施为对随机抽取的样本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分析比较和推断,总体可以说明评价效果。但问卷调查设计相对简单,可能存在极少数被调查者对一些调查的意义和目的认识不清,采取敷衍的态度随意作答,不真实地反映情况,使得问卷调查的结果可能不够客观;另因评价小组人数、时间、样本量、专业知识限制等因素的影响,评价小组无法对人道救助项目人员救助资金支出数额的合理性进行准确评判。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1.1项目立项是否规范
项目立项符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简称“条例”)等文件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时,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建议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经费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项目申报程序合规。
1.2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
人道救助是我国政府的政策要求。《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开展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探索在省级以上红十字会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为捐受双方提供必要的人道救助。 200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等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文员会发布的《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等法规文件将积极协助政府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设定为成为红十字会的重要责任和光荣使命,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1.3是否设立了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项目(追加)申报文本中对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工作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规定。长期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国红十字会2013-2017年发展规划要求,年度目标具备操作性。
1.4项目是否按照计划的资金预算实施
项目按照计划的资金预算实施。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总额500万元,省红十字会依照国家、省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1.5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省红十字已按要求拨付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
2.过程
2.1是否建立了管理制度
为做好“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工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湖北省红十字会印发了《关于成立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评审小组》的通知、项目执行单位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制定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2.2管理制定是否有效执行
经评价小组穿行测试,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救助工作的有效开展。
2.3项目是否有质量控制
项目执行单位湖北省红十字会对救助对象从条件准入、救助申请、入户调查、情况核实及上报审批等环节均设定了规范控制程序,除对个人救助标准内补助金额评分细则有待进一步细化外,项目质量总体可控。
2.4是否按规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省红十字会建立了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该项目资金由省红十字会负责使用和管理,由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执行,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财务室凭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呈报的《关于拨付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困难人道救助金的请示》(通用版)及财政直接支付确认书进行帐务处理,会计核算总体规范。
2.5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湖北省红十字会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抽查相关拨付凭证,未发现拨付不合规、擅自改变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以及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违规现象。
2.6内部财务监控是否有效
湖北省红十字会对项目实行了预算编报、定额标准、交叉审核、领导审批、10日内付款等控制流程,内部财务监控总体有效。
3.产出
3.1年度目标是否完成、实际完成率是多少?
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实际完成率99%。其中:发放救助基金500万元,实际完成万元,实际完成率77%;计划完成捐献器官等级人数1000人,实际完成1932人;计划完成器官捐献人数300人,实际完成337人;计划实现器官捐献救助人数50人,实际完成数量48人;计划捐献反悔率3%,实际捐献反悔率0%。
3.2完成及时率
项目完成及时率100%。所有申请符合条件的救助金均在当年发放完毕。
4.效果
4.1项目的社会效益
器官捐献是一种高尚的社会道德行为,对移植医院而言,能带动相关学科的研究与发展,对受助者来说能够延长其生命,人体器官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对挽救生命有重大意义。对捐赠者而言,可以通过照亮别人的生命使自己的生命光辉得到延续。通过持续不断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的意义及逐年增长的捐献行为,能使更多绝望的家庭带来重生的希望,能为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对捐受双方(困难家庭)给予一定的经济援助十分必要,除保证其家庭不因其捐受行为进一步返贫外,还能弘扬人道、弘扬正气、增加社会正能量,其社会效益(引导作作、示范作用)将逐步显现。随着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加快人体器官捐献的进程,激发更多爱心人土在身后自愿捐献人体器官救助他人生命。
4.2项目实施的持续性
湖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应急体系、安全体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人道救助服务对象的延伸带来深远的影响。项目实施的持续性基础为相关政策稳定及财政预算资金的持续安排。
4.3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项目的受益者对项目感到满意,主要表现在生活得到改善、家庭负担减轻、人的心理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安慰、自然生态环境有改观。本次绩效评价对项目实施内容随机抽样15名受助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5份。90%的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效果表示“很满意”、2%表示“满意”、8%表示“一般”。从抽样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92%的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效果表示“满意及以上”。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数500万元,实际执行数382万元,项目执行差异一则是由于项目正式启动为2015年8月,整个项目实际执行时间为5个月;二则是救助资金评审组严格按照《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对每个申请救助的捐献者家庭的救助金额、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申请者进行筛选,实际符合救助人数未达标。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99%。计划完成捐献器官等级人数1000人,实际完成1932人;计划完成器官捐献人数300人,实际完成337人;计划实现器官捐献救助人数50人,实际完成数量48人;计划捐献反悔率3%,实际捐献反悔率0%。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项目各项指标经评价后得分合计96分,详见下表:
2. 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全社会应急体系、安全体系。项目社会效益明显。项目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权威政策引领、扶持,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坚持原则,保障人体器官捐献规范有序。首先,循序渐进。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复杂的民生工程、人道工程,既要主动担当、大胆探索,又要正视现实、实事求是,不急于求成、盲目冒进,结合我省实际现状必须坚持“扎实稳妥、规范有序”,开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既“稳妥”又“有序”的良好局面。
其次红十字会与卫生计生委密切协作,完善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风险点把控,不断提高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水平。在保障人民群众器官移植医疗需要的基础上成功实现了器官来源的转型。
再是协调员队伍建设、建立协调机制。协调员负责人体器官捐献中的关键环节,在人体器官捐献中担负重要职责。必须严格协调员申请程序,规范资格认定,加强对他们的管理、教育、监督、培训,激发他们的敬业、奉献、忘我精神,增强他们的政治、社会、民生、人道责任,协调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
最后是规范信息管理。切实加强对潜在捐献人信息的依法统一管理,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捐献过程中的相关信息,用科学的方法规范相关信息的利用,通过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打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捐献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器官捐献率低,器官移植供需矛盾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医疗保健水平不断提高,一些患病群众对器官移植治疗的需求越来越多,器官紧缺已成为影响救治患病群众生命健康的瓶颈问题。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人体器官来源不足是长期以来严重制约人体器官移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人体器官捐献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整个器官捐献体系设计中,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作用不可替代,实际上器官捐献协调员的主要工作是协调捐献,并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知识普及、宣传和咨询,见证器官获取和运送过程,参与协调对捐献者家属的慰问及缅怀纪念等工作,因此协调员的个人专业素养是完成器官捐献的重要一环,该类专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对人体捐献工作有直接影响。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
完善器官移植捐献工作体系对于挽救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人体器官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人体器官捐献的合法渠道不畅通,出现了违法的人体器官买卖活动和不规范行为,严重制约了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应切实加强顶层设计和法治化管理,完善更加公平高效的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
2.改进举措
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红十字会的合作、加强捐献和移植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科技创新,组织全方位、多层次、高强度的宣传报道,普及捐献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的法治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科学发展。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1、本所及评价人员与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
2、湖北省红十字会及抽样调查的项目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是提供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相关的基础工作材料和项目资金财务核算等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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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评分结果
组 长:龙丰
项目经理:孙洁
成 员:黄倩、刘洁、邵媛、陈贝希
项目基本情况
摘 要
概述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国办发[2012]25号)明确要求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应急预案体系、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助老等人道救助工作。湖北省红十字会结合湖北的实际情况(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新时期红十字会“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工作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红会及各级志愿者联动机制,为继续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光发热。
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工作的进程,2015年省红会除了继续开展传统的为突发的紧急灾情进行日常备灾、应急救援培训、失智老人救助、助学圆梦行动、日常临时救助等项目外,还积极实施了以“推动社区治理、提升社区能力、促进社区发展”为目标、以“减灾防灾、健康促进、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博爱家园项目、开展了心理援助志愿队培训、演练及加强全省救护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生命健康安全体验中心续建项目以及应急救护宣传片制作并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推广。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评分结果
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三救”项目各项指标经评价后得分合计95分,详见下表:
2. 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全社会应急体系、安全体系。项目社会效益明显。项目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权威政策引领、扶持,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3.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数753.43万元,实际执行数728.31万元,项目执行差异主要在于一是应急救援结余9.1万元,应急救护结余13.55万元,人道救助结余0.87万元,募捐筹资结余1.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100%。其中:募捐筹资计划数500万元,实际完成517.35万元,实际完成率103%;博爱家园危房改造100户,实际完成100户,实际完成率100%;失智老人救助家庭数量计划数400个,实际完成数量813个;举办心理援助志愿队培训及演练1期,实际完成1期。
经验教训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市、县一级红会管理体制不健全,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很多救助项目需要依托市、县一级红会才能实施,人员上的不足给项目实施(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加大了管理成本,不便于项目的开展及精细化管理。
2、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鄂州)(应急救护子项目)延期完工,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率。2013年省红会经与鄂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在鄂州市人民政府教育基地18个场馆中选定一个800平方米场馆,投入300万元建设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鄂州)。因鄂州市教育基地整体摊子铺的大,其它项目资金筹措困难,拖累了本项目的实施,导致本次绩效评价外业工作日基础工程仍未完工,致使体验中心配套设备不能安装,相关设备仍“闲置”仓库。
3、“失智老人”救助对象数据库趋待完善。经实地调查了解及问卷,老年痴呆患病率每5年增长一倍。重度失智不仅生活自理能力差,给家庭造成极大经济负担,而且易诱发家庭矛盾亦或形成突发事件。这一项目深受社区欢迎,但因这一项目刚开始不久,覆盖面还有限,急需及时取得动态数据并针对性因人施策。目前红会工作覆盖面有限,取得的数据为静态数据,不能完全掌握全省“失智老人”的数量、需求及实时动态。
(二)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
健全市、县一级红会组织机构建设,协调各级政府加大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尽快做到红十字会市、县一级组织全履盖,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领域中的积极作用。
2.改进举措
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中应有的主体作用,加大实用性营救救护投入,开展就近便民培训服务;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救助工作探索新形式。要建立广泛联系联络爱心企业和人士的沟通渠道,建立爱心人士资源库。要寻求市场化的出路,实施公益“零门槛”制度,开展救助项目市场招标。创新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推动小额冠名救助项目,支持开展“微公益”活动,建立网上公益平台。
前言
开展绩效评价的背景
政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近年来出现在西方国家政府公共支出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核心是强调公共支出管理中的目标与结果及其结果有效性的关系,形成一种新的、面向结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以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随着国际社会对绩效评价的普遍重视,我国在公共财政支出领域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实践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财务部于2009年出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1年进行了重新修订。2012年8月,湖北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出台了《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明确了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所有省级财政项目的资金,重点对省政府确定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支出项目、列入省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项目、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个项目、关系国计民生/社会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重要项目、对实现部门战略目标意义重大的项目的省级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评价委托关系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87号,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预算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评价对象的复杂程度采取自行组织评价工作组、委托专家组、委托第三方机构或采取评价工作组与专家、与第三方机构联合等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据此,湖北省红十字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三救”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湖北振宇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成立了以龙丰为组长的6人绩效评价小组,按《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中评协[2014] 70号)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于2016年5月10日开始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从战争救护开始,逐渐发展到卫生救助、社会福利等。随着社会的不断演变,现在的红十字会职能主要包括在灾害和非灾害、紧急和非紧急状态下的救援、救护和救助工作,“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为其核心业务。为推动红十字会工作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国办发[2012]25号)明确要求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应急预案体系、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助老等人道救助工作。湖北省红十字会结合湖北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并逐步完善新时期红十字会“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管理体制,为继续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光发热。
2.项目实施情况
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工作的进程,省红会除了继续开展传统的为突发的紧急灾情进行日常备灾、应急救援培训、失智老人救助、助学圆梦行动,日常临时救助等项目外,积极通过在城乡社区开展的以“推动社区治理、提升社区能力、促进社区发展”为目标、以“减灾防灾、健康促进、人道传播”为主要内容的人道公益-博爱家园项目;积极组织一期大型的心理援助志愿队培训及演练活动并加强全省救护师资队伍建设;为探索应急救护新模式,加大生命健康安全体验中心建设力度,并制作应急救护宣传片,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推广。
2015年度通过基础条件审核并领取失智老人救助物品人数为813人,通过专家评审达到助救助标准领取助学圆梦金为103人,通过审批要件领取临时帮扶救助金为324人(其中集中转账救助12批次共290人48.75万元,特别困难家庭救助7人4.2万元,临时现金救助10人0.28万元,博爱送万家期间慰问困难群众17人0.87万元),通过村委会初审、基层红会复审、省红会批准发放博爱家园项目-旧房维修改造基金人数为100人。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红十字会“三救”工作是中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红十字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给予了政策保障和支持,湖北省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按预算口径足额安排项目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为保证项目专款专用,湖北省红十字会制定了《湖北省红十字会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湖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助暂行办法》、《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该项目省财政拨付金额753.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项目财政支出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包括长期效益指标和年度效益指标,具体目标详见下表:
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工作绩效评价指标明细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的要求,此次绩效评价“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检查财政支出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实现,项目是否可持续运行等”、“帮助项目单位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管理措施,提高项目单位绩效管理水平,为省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通过绩效评价能让省红会工作人员认识到该项目的重要性,强化工作责任心,努力发扬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提升执行力,能够更清晰界定工作的内容与其需要达到的标准。通过绩效评价,可以衡量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掌握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分析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不断提高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水平及项目实施效果,最大限度提高“产出”效率。
(二)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组成了以龙丰为组长的6人评价小组,在收集并熟悉了由省红十字会自评报告和项目其他文件,评价小组组长与项目业务部门沟通,理解评价目标的内容后,具体设计过程为:
撰写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设计绩效评价框架→确定评价指标体系→选取评价方法→实施评价→形成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框架,包括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绩效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共性和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准确、合理的评价;
1.2公开公正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1.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1.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此次绩效评价指标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包括项目立项、资金落实、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工作绩效评价框架
3. 绩效标准
绩效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绩效标准包括:
3.1计划标准
计划标准是以各项目承办单位申报项目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等数据作为评价标准。
3.2以经验数据和常识确定的标准
以经验数据和常识确定的标准是指根据项目经济活动发展规律和管理实践,由财政支出领域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经过分析研究后得出的有关指标或惯例。
对于定量标准,一般通过公式量化,是可以准确数量定义、精确衡量并能设置标准值的考核指标。
对于定性标准,一般通过文字资料及访谈采集相关信息,并通过实地调察、设置分级标准来显示该指标认可程度的差异。
4.评价方法
为提高评价的科学性,本次评价以指标打分法为主并辅以抽样调查法、公众评判法及加权平均法计算绩效得分。将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并采取按权重打分法对各项共性、个性指标进行评分,通过量化处理得到综合评价分值。
4.1指标打分法。将评价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与评价标准进行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财政投资乘数、摊位利用率等指标的评分,采取的是指标打分法。
4.2抽样调查法。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评价成本,本次绩效评价通过抽样调查的方法进行,通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样本进行分析评价,并以此推断总体,形成整体结论。
4.3公众评价法。通过问卷调查和电话回访两种方式对项目进行调查,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带动增收能力、改善流通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的评分,采取的是公众评价法。
4.4加权平均法。专项资金的支持内容主要包括菜市场和农贸市场项目、电商平台项目、省外拓展项目3个方面,评价工作组针对3类项目分别开展评价,计算各自得分,并按照项目资金占专项资金权重综合确定专项资金评价得分。
(四)证据收集方法
证据收集方法为证据收集可能用到的方法,比如案卷研究、面访、实地观察、穿行测试、问卷调查、座谈会、电话随访、随机抽样等。评价小组根据绩效评价的预算和重点评价事项,在合理保证证据精确度的前提下,采取了适当的方法(具体方法详见绩效评价框架)。
本次在省红十字会本部对应急救援项目中的应急值班、引进援助项目,应急救护项目、进行了穿行测试;对人道救助项目之临时救助324人,电话问卷 81人;大学生圆梦行动 103人,电话问卷 35 人;失智老人家庭数813个,电话、随机抽样问卷163个;博爱家园项目危房改造100人,电话、随机抽样问卷10人。同时对武汉、宜昌、十堰等地的红会负责人就 “失智老人”项目重点评价事项进行了面访。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即选派专业人员进点,配合省红十字会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制定绩效评价前期工作计划,然后组织项目小组正式进驻现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本次评估于2016年5月10日开展前期工作,于2016年6月20日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书,整个评估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接受委托阶段(5.10-5.15)
本公司与委托方就绩效评价有关事宜进行洽谈,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范围及内容。此后根据绩效评价的要求和本次评价的实际情况,拟订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成本项目评价工作组。
(2)绩效评价核实阶段(5.16-6.05)
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本阶段主要是搜集准备有关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验证。通过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电话问卷、随机抽样等对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以评价项目在项目决策、项目管理是否依法依规;在项目绩效方面是否高效可持续。2016年5月16至6月05日,评价小组成员对武汉、宜昌、十堰等地进行了现场调研,进行座谈、面访,随机问卷与项目实施单位管理人员召开了座谈会,收集了项目单位红十字会志愿者管理、日常运行管理、应急培训等资料,对人道求助项目进行了随机抽样问卷。评价小组完成了面访记录及救助物资发放、物流管理等相关资料。经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比对和交叉验证后,通过比较指标的实际情况与预期数据进行分析,最终确认评价结果。
(3)审核评价结果,确定评价报告(6.06-6.20)
1、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内,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估指标,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初步确定项目绩效的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3、向委托方提交项目绩效报告初稿,在同委托方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由于湖北省红十字“三救”项目为公益性项目,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公众评判法,具体程序为对随机抽取的样本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分析比较,总体评价项目绩效。但可能存在极少数被调查者对调查的意义和目的认识不清,采取敷衍的态度随意作答,未能真实地反映项目情况,使得问卷调查结果可能存在缺陷;此外,因受评价时间、样本量的限制,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对人道救助项目人员救助资金支出数额的合理性难以作出评判。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
1.1项目立项是否规范
项目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国办发[2012]25号)等有关规定,申报程序符合规定。
1.2项目立项是否有充分的依据
建立红十字会“三救”工作制度是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文件要求。《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国办发[2012]25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鄂发[2012]3号)明确 要求将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应急预案体系、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助老等人道救助工作,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
1.3是否设立了绩效目标,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省红十字会部门预算项目申报文本中对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工作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量化规定。长期目标的设定符合中国红十字会2013-2017年发展规划要求,年度目标明晰、具操作性。
1.4项目是否按照计划的资金预算实施
项目按照计划的资金预算实施。项目预算安排资金总额753.43万元,省红十字会依照国家、省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执行。
1.5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省红十字已按要求列支(拨付)省级财政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
2.过程
2.1是否建立了管理制度
湖北省红十字会为持续做好“三救”工作,先后建立了《湖北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红十字会应急值守制度》(试行)、《湖北省救灾中心储备物资管理办法》、《湖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 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湖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助暂行办法》、《湖北省红十字会项目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2.2管理制定是否有效执行
经评价小组穿行测试,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保证了省红十字会“三救”工作的有效开展。
2.3项目是否有质量控制
湖北省红十字会为保证项目质量,引进了香港红会“社区为本”项目质量控制理念,建立了基线调查、立项申报、审批、招标、施工管理等全过程跟踪管理的质量控制体系。
2.4是否按规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经检查,省红十字会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未发现违规事项。
2.5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湖北省红十字会资金使用严格执行支出预算规定。经抽查相关收支出凭证,未发现支出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2.6内部财务监控是否有效
湖北省红十字会对项目实行了预算编报、业务部门询价、财务审核、领导审批、付款等控制流程,保证了项目资金的安全及可能的节约。
3.产出
3.1年度目标是否完成、实际完成率是多少?
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实际完成率100%。其中:募捐筹资计划数500万元,实际完成517.35万元,实际完成率103%;博爱家园危房改造100户,实际完成100户,实际完成率100%;失智老人救助家庭数量计划数400个,实际完成数量813个;举办心理援助志愿队培训及演练1期,实际完成1期。
3.2完成及时率
“三救”项目完成及时率98%。博爱家园项目-危房改造救助金已于2015年发放完毕,完成及时率100%;“失智老人”等救助项目的救助品/资金已按时分发到目标人群,完成及时率100%;生命健康安全体验中心(鄂州)已在布展中,暂未能全面交付使用。
4.效果
4.1项目的社会效益
湖北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应急值守、救灾物资储备与物流管理、公益援助项目的引进)的建设,应急救护项目的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贫困大学生圆梦计划、上门求救人员的关爱救助、重度失智困难老人护理用品的配送以及博爱家园项目,极大丰富了红十字会工作内涵,进一步拓展了“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湖北省红十字会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社区红十字会志愿队伍规模的不断扩大、“博爱家园”项目示范效应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已形成参与度高、活动影响力大、救助效果良好的整体社会效益。
4.2项目实施的持续性
湖北省红十字会“三救”项目的持续开展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应急体系、安全体系,为整个社会人道救助带来深远的影响。人道救助-失智老人救助项目帮扶家庭、大学生圆梦计划满意率高,项目的持续实施有效改造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
4.3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项目的受益者对项目感到非常满意,主要表现在生活得到改善、家庭负担减轻、人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自然生态环境有改观。本次绩效评价对4类项目实施内容随机抽样289名受助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289份。71%的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效果表示“很满意”、23%表示“满意”、5%表示“一般”。从抽样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95%的受助者对项目实施效果表示“满意及以上”。
根据电话随访问卷,大学生圆梦计划满意率达100%,临时救助满意率93%,通过随机抽样问卷调查“失智老人”救助满意率93%,通过问卷“博爱家园”实施效果满意率达90%;对省红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满意率达到100%。
5.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基本实现了年度目标,项目财政资金预算数753.43万元,实际执行数728.31万元,项目执行差异主要在于一是应急救援结余9.1万元,应急救护结余13.55万元,人道救助结余0.87万元,募捐筹资结余1.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100%。其中:募捐筹资计划数500万元,实际完成517.35万元,实际完成率103%;博爱家园危房改造100户,实际完成100户,实际完成率100%;失智老人救助家庭数量计划数400个,实际完成数量813个;举办心理援助志愿队培训及演练1期,实际完成1期。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
2015年度湖北省红十字“三救”项目各项指标经评价后得分合计95分,详见下表:
2. 主要结论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为“优秀”。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全社会应急体系、安全体系。项目社会效益明显。项目有明确的管理机构,有权威政策引领、扶持,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主动加强与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的对接,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应急工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和建设,开展应急知识培训,组织救援队伍演练,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基层”主题活动中,省红十字会积极履行“三救”(救灾、救助、救护)职责,努力在优化服务环境、破解发展难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着力推进,确保“三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救助工作推陈出新。一是常态化救助活动广泛开展。制定了《湖北省红十字会救助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救助对象统一研究、救助申请统一审批、救助物资统一发放、救助程序统一监管和救助资金统一调度的“五统一”原则实施救助。二是制作应急救护宣传片,并在第三方平台进行推广。
救护培训工作稳步拓展。加强现场救护和避险知识普及培训,广泛开展“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警营)活动。走进大学和机关事业单位,向大学师生和机关干部普及心肺复苏、止血、包扎以及触电、溺水、烧烫伤等应急救护知识。加强对县(市)区救护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实行教学计划、培训教材、质量标准、考核发证、收费标准“五统一”,打造市县两级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关爱生命工作大力推进。创建“博爱家园”品牌,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继续推进“温暖送万家、博爱在身边”红十字关爱进社区活动, 2015年对博爱家园-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发放救助资金4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市、县一级红会管理体制不健全,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很多救助项目需要依托市、县一级红会才能实施,人员上的不足给项目实施(建设)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加大了管理成本,不便于项目的开展及精细化管理。
2、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鄂州)(应急救护子项目)延期完工,资金未发挥应有效率。2013年省红会经与鄂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在鄂州市人民政府教育基地18个场馆中选定一个800平方米场馆,投入300万元建设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中心(鄂州)。因鄂州市教育基地整体摊子铺的大,其它项目资金筹措困难,拖累了本项目的实施,导致本次绩效评价外业工作日基础工程仍未完工,致使体验中心配套设备不能安装,相关设备仍“闲置”仓库。
3、“失智老人”救助对象数据库趋待完善。经实地调查了解及问卷,老年痴呆患病率每5年增长一倍。重度失智不仅生活自理能力差,给家庭造成极大经济负担,而且易诱发家庭矛盾亦或形成突发事件。这一项目深受社区欢迎,但因这一项目刚开始不久,覆盖面还有限,急需及时取得动态数据并针对性因人施策。目前红会工作覆盖面有限,取得的数据为静态数据,不能完全掌握全省“失智老人”的数量、需求及实时动态。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1.政策建议
健全市、县一级红会组织机构建设,协调各级政府加大对红十字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尽快做到红十字会市、县一级组织全履盖,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救助领域中的积极作用。
2.改进举措
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应急救护培训中应有的主体作用,加大实用性营救救护投入,开展就近便民培训服务;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救助工作探索新形式。要建立广泛联系联络爱心企业和人士的沟通渠道,建立爱心人士资源库。要寻求市场化的出路。实施公益“零门槛”制度,开展救助项目市场招标。创新项目化的运作方式。推动小额冠名救助项目,支持开展“微公益”活动,建立网上公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