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6年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2016年湖北省红十字会决算公开表(汇总)
第三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湖北省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在中国红十字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规定开展工作。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制定我省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部署安排,指导各市、州和直管市、林区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协助政府实施灾后重建项目及有关备灾减灾内容的发展项目;组建救援队伍,承担救援任务;经总会批准,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
4.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医疗卫生救护和应急避险救护培训,组织志愿者和其他群众参加现场救护。
5.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报名登记、见证,捐献器官的分配,对人体器官捐献者身后的缅怀纪念和对捐献者或其近亲属的社会救助等工作。
6.面向困难群体开展健康服务、大病医疗援助、扶贫帮困等人道救助活动。
7.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红十字人道事业。
8.倡导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等国际人道法条约;倡导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宣传红十字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
10.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1.在中国红十字总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2.完成省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一)省红十字会机关
2001年5月,湖北省红十字会由省卫生厅代管改为省政府分管领导联系。会长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兼任。
会机关内设3个正处级机构:办公室、赈济救护部、事业发展部。其中,赈济救护部加挂项目筹资部牌子。
(二)直属事业单位
省红十字会下设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湖北省红十字会部门决算包括:省红十字会本级及中国红十字会湖北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湖北分库管理中心、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三家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收入总计3412.2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353.2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58.97万元;支出总计3412.2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965.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46.66万元。
二、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6年收入决算3353.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36.43万元,占总收入的 99.50%;其他收入16.81万元,占总收入的0.50%。
三、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支出决算情况
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年支出决算 296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3万元,占总支出的24.12%;项目支出 2250.12万元,占总支出的75.88%。
四、湖北省红十字会2016 年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决算中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5.78万元,占总支出的85.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5.18万元,占1.19%;其他支出(类)404.6万元,占总支出的13.64%。
(二)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部门支出决算296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43万元,项目支出 2250.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62万元,比2015年增长12.81万元,增长16.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整离退休人员增资额。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工资福利支出425.19万元,比2015年增长63.67万元,增长17.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军转干部1人,调整在职人员津补贴及补发2015年增资额。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商品和服务支出102.90万元,比2015年减少11.02万元,下降9.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51万元,比2015年增加1.51万元,增长3.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资本性支出15.03万元,比2015年减少1.28万元,下降7.8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采购等固定资产购置费减少。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8万元, 比2015年增加14.35万元, 增长68.8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退休职工大病医疗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13.36万元,比2015年增加74.61万元,增长8.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红十字基础性建设项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支出932.16万元,比2015年增加415.52万元,增长80.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红十字事业发展工作经费、红十字“三救”项目经费、新增一次性项目新办公用房装修及物业管理费等。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红十字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支出404.60万元,比 2015年增加284.61万元,增长237.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依据《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等政策规定,年中追加彩票公益金预算,用于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支出。
3.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2.42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2.77万元,比2015年增加11.3万元,增长768.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的出国外事交流学习活动增多。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55万元, 比2015年减少8.43万元,下降36.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支出5.10万元, 比2015年减少2.56万元,下降33.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公务接待事务性支出减少。2016年省红十字会本级及二级单位共计接待来访1273人(次),主要用于红十字会之间往来,捐赠企业协调沟通等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6.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0.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3.7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省红十字会本级实有车辆3台。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会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致力于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进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二是积极组织和参加绩效管理培训;三是加强项目预算申报管理,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四是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强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102.90万元,比2015年减少11.02万元,下降9.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的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严控相关经费支出。
第四部分 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对下转移支付共计16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博爱家园项目建设和鄂州生命安全体验中心运营。其中,6个博爱家园项目建设150万元和鄂州生命安全体验中心运营费10万元。
6个博爱家园建设资金150万元,用于6个地方黄石市大冶市、襄阳市老河口市、荆州市沙市区、荆门市沙洋县、黄冈市英山县、咸宁市通山县开展博爱家园项目。目前大冶市和老河口市项目已结项;沙洋县、英山县项目已完工待结项;沙市区、通山县项目正在审计中待结项,项目资金已全部执行完毕。鄂州生命安全体验中心运营费1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湖北省红十字会本级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指湖北省红十字会除离退休人员经费外,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的项目支出。
九、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在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支出。
十、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指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红十字事业的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7 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