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红十字会印发《关于开展县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全省18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县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并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县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会议,就2023年全省县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省红十字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红十字会分管领导,试点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党建带红建,进一步增强大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试点县(市、区)红十字会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两办发文,出台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要争取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党建、群团工作总体部署,纳入民生工程和为民服务办实事清单。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帮助基层组织更好地开展红十字工作。
会议明确,要分层分类推进,试点县(市、区)要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建设。乡镇、街道、社区、二级医院全部建立红十字会,村、中小学建会率达到50%以上。要科学设置组织架构。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健全理事会,广泛吸纳社会爱心人士加入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挑选热心红十字事业的带头人进入领导班子。要坚持建用管结合,健全工作机制,做实基层组织。各级红十字会要争取扶持政策、募集配套资金,聚焦生命健康主题,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人道服务,大力开展红十字特色志愿服务。
会议强调,省红十字会将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支持在试点县(市、区)建设景区救护站、博爱广场、博爱家园、博爱校医室等。市、州红十字会要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指导试点县(市、区)制定好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及措施、实施步骤和保障机制。试点县(市、区)红十字会要明确任务、倒排工期,抓好项目、资金落实落地,规范化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会议要求,市、县红十字会要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工作,及时宣传先进经验、典型人物和暖心故事,注重培育党政支持、群众认可、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红十字品牌。年底省、市红十字会将结合重点工作督导,对试点工作逐项考评验收。
自开展县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试点工作以来,全省新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5007个,新建志愿服务队792支,发展会员7.44万人,新增志愿者4.32万人。
来源:湖北省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