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巴东县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激励支持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捐赠者和为红十字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对捐赠者表彰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巴东县红十字会出台了《巴东县红十字公益事业捐赠者激励办法(试行)》。
在激励办法(试行)中,巴东县红十字会对捐赠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式捐赠票据,根据捐赠数量由巴东县红十字会颁发红十字勋章奖,红十字博爱金奖、银奖,红十字博爱金星、银星。激励以整年度为计算周期,每年开展一次,当年内捐赠款物总额累计计算。
来源:巴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