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肯定、鼓励和支持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体现对成功捐献志愿者的关爱,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近日,中共荆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荆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印发《关于将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纳入见义勇为确认范围的通知(试行)》,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造血干细胞捐献行为是挽救生命、彰显大爱的崇高义举。近年来,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飞速发展,已成为治愈血液疾病、恶性肿瘤、部分遗传病等75种致死性疾病的安全有效手段。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在没有法律义务或约定的前提下,以自愿捐赠方式,为相关病患奉献“生命种子”,帮助他们获得新生,是无私奉献、挽救生命的崇高行为,彰显了救人于危难的见义勇为风范,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通知》明确规定,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由各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审核和出具相关认定意见后进行申请、举荐,各县(市、区)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严格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认和奖励。
截至目前,荆州市造血干细胞入库血样9930人份,累计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36例。下一步,荆州市红十字会将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对捐献者和志愿者感人事迹的宣传,激励更多市民加入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行列,在全市营造“捐献造血干细胞为生命接力”的浓厚氛围,奋力谱写新时代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荆州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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