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法治观念,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11月1日,麻城市红十字会召开《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蔡敏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今年9月27日表决通过《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共七章42条,《条例》的颁布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论述的集中体现,是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新时期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蔡敏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要将《条例》学习宣传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内容,开展《条例》宣传解读,形成全社会关注关心红十字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厘清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广泛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传播红十字文化,实施公益项目,提供人道服务,依法做好捐赠捐献者礼遇激励,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创新工作举措,将《条例》相关内容有计划地落实到工作中去,严格规范财产监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
来源:麻城市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