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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红十字会关于遴选2017年度法律顾问的公告

  • 2017-03-13 00:00
  • 来源:原创
  • 阅读:2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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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省红十字会2017年度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1.为省红十字会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省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参与省红十字会公益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红十字会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4.为处置红十字会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6.接受省红十字会机关部室、直属单位、省红十字基金会的法律咨询;


    7.省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4.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其单位办公场所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内。


    三、服务费用


    法律顾问费用为3万元/年。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于3月17日17:00前到湖北省红十字会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63号九楼;联系电话:87327551)。


    报名时,需带上以下材料:《法律顾问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1份;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获奖情况复印件;以往参与政府机关法律服务的情况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2、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应聘材料进行认真评选,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专业领域的影响等因素,经省红十字会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聘用人选。


    3、公示。通过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合同,聘任为省红十字会2017年度法律顾问。

 

    附件:

湖北省红十字会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湖北省红十字会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