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红十字会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作用,服务我省外事、台港澳工作和“一带一路”建设,依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及《省红十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制定湖北省红十字会对外和合作交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外事、台港澳工作部署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履行“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法定职责,努力提高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对外和合作交流的能力和水平,服务我省外事、台港澳工作大局和“一带一路”建设,为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实施目标
纳入我省外事、台港澳事务和“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格局。加强与我省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纳入我省总体格局,发挥好红十字会民间外交重要渠道作用。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能力明显提升。完善1支国家级(供水)和2支省级(赈济、心理)救援队建设,加强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执行国际救援任务能力。对外
和合作交流取得积极成效。开展好国际、台港澳红十字交流,承接国际、台港澳人道合作项目,办好有关外事研修班。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部门沟通,争取纳入我省外事、台港澳事务和“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格局
红十字会是国际性组织,在参与外事、台港澳事务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其他社会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全省红十字会系统要切实加强与外事侨务、台办、商务、海关、旅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加相关协调会议和活动,主动争取同级外事、台港澳等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及时将红十字会外事工作信息向同级外事、台港澳工作等部门反馈,争取将红十字对外和合作交流工作纳入当地对外和合作交流体系。
(二)积极动员社会人道资源,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实施人道项目,促进民心相通
根据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情况,省红十字会要争取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走出去”企业主体作用,积极动员湖北龙头外向型企业,把企业经营性活动与红十字运动结合起来,探索在境外产业园区、工程节点地区、受惠民众集聚区,紧贴当地需求,因地制宜开展防灾减灾、社区发展、卫生健康等务实有效、惠及基层民众的民生项目,在当地广交朋友,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促进民心相通。省红十字会要通过总会主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红十字组织合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实现可持续发展。市县红十字会要配合省红十字会做好动员社会人道资源工作。
(三)承接人道合作项目,做好涉外人道救助
积极争取承接总会支持我省项目,完成好香港、澳门红十字会援建我省项目。积极承办总会外事研修班来鄂考察,组团、参团赴国外、台港澳红十字组织学习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做好涉外的临时紧急救助,台湾、海外寻亲,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根据总会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国际募捐。组团或参团开展对外、台港澳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做好来鄂留学生的人道宣传和传播
发挥红十字会国际组织的天然优势、我省教育大省的地方优势,在来鄂留学生中广泛开展人道活动。结合应急救护进高校活动,在来鄂留学生中开展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结合军运会、“5.8”红十字日,“12.5”世界志愿者日,在来鄂留学生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来鄂留学生参观省红十字会机关、社区基层组织等,展示我省人道主义工作新成绩。在来鄂留学生中开展人道传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增强留学生对红十字会、对中国、对湖北的了解、认同和支持。在高校成立志愿服务队,参与对外交流活动。
(五)加强红十字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能力
“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要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人道外交以及重大国际人道事件上的特殊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完善1支国家级(供水)和2支省级(赈济、心理)救援队建设,增强队员的红十字会业务水平、救援专业水平、外语水平,争取参与对外人道主义紧急援助,参与人道灾难国际救援和灾后重建。
(六)积极争取新增省级国际友好红会
争取总会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与我省外事工作联系密切的国家的省级地方红十字会建立省级友好红会关系,扩大我省对外和合作交流及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朋友圈”。
(七)做好涉外涉台港澳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结合应急救护培训进“五进”活动,各级红十会要主动联系,重点对接对与外事、台港澳事务、“一带一路”建设活动密切的外事侨务、台办、商务、海关等党政机关,对外投资、外派劳务公司、总承办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欧班列”、阳逻港等服务机构,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扩大红十字会影响力。
(八)加强外事新闻宣传
主动加强与本地区宣传部门的沟通合作,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推介力度,大力宣传对外和合作交流中表现突出的人员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红十字会成立外事、台港澳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红十字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会机关办公室。
(二)省市红会合力推进
充分调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积极性,指导、引导地方红十字会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支持市、州红十字会与台湾分支红十字组织建立友好合作关系,逐步形成省市联动的合作格局。
(三)积极争取对外和合作交流经费
各级红十字会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将对外和合作交流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因地制宜,发挥本地对外投资、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外总承包工程等方面的比较优势,积极动员社会人道资源。
(四)加大外事人才培养和储备
开展对外和合作交流离不开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通过积极向总会推荐干部参加执行驻外任务、参加各类外事培训,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方式,培养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外事干部。鼓励干部在岗参加外语培训,提升外语技术水平。各级红十字会要在本地涉外型企业、中资机构、海外留学生、同乡会、华人华侨、海外商会中发展红十字会志愿者和会员,发挥其在红十字会对外和合作交流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