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襄阳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推进会召开。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张钦、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清泉、市卫计委主任汪厚安、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尚瑾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钦高度评价了襄阳市红十字会的各项工作,尤其是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他代表省红十字会党组、省红十字会向襄阳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于红十字会的支持帮助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他强调,一定要切实认清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树立大国形象,促进我国移植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发扬红十字会“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提升人们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他强调,今后要把握扎实稳妥、依法有序的原则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同挡风雨,共享阳光。
陈清泉对襄阳市红十字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落实《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推动器官捐献事业依法依规发展,进一步树立以《条例》为准绳、依法依规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观念。二是突出重点,推动器官捐献事业稳步健康发展,通过多种方式普及捐献知识,讲好捐献故事,在全社会倡导“捐献器官、延续生命”的理念。要按照省政府出台的《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落实人道救助。三是勇于探索,推动捐献事业改革创新发展。人体器官捐献牵涉传统文化、社会习俗、道德伦理、法学、医学等学科,承担公益性、体现复杂性、凸显技术性,呈现红十字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特点。大家要不断健全完善捐献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积累可复制的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走出一条符合湖北省情、具有湖北特色的路子。四是通力合作,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持续良性发展。器官捐献与移植是彰显人性光辉的事业,捐献是弘扬人道精神的实践,移植是挽救生命的重要手段,法律有规定、社会有诉求、民众有期盼。全市卫生计生和红十字会系统的同志们要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汪厚安指出必须按照《市红十字会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潜在捐献者信息的上报流程;必须忠实于捐献者及其亲属的意见,坚守器官捐献的自愿原则,不允许强加个人意志;必须严格执行捐献政策,不允许肆意解释或者将捐献政策扩大化。
尚瑾汇报了襄阳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情况。
会上宣读了襄阳市编办《关于设立襄阳市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的批复》,这标志着襄阳市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已正式运行。